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在派出人民法庭增设立案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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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12-11 10:14) 点击:1279 | ||||||||||||||||||||||||||||||
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参加诉讼活动,及时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完善人民法庭功能,我院决定自2010年7月21日起,在本院右安门、花乡、方庄、王佐四个派出人民法庭增设立案点,审查受理本法庭管辖的民事案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立案点的立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案件管辖的规定,原告应到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不动产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上述地点在丰台区人民法院各立案点管片范围内的,由各立案点按以下原则分别受理: 1、院本部立案大厅审查受理刑事审判庭、未成年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卢沟桥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及执行案件。 2、右安门、花乡、方庄、王佐四个立案点分别审查受理本法庭负责审理的案件,以及对本法庭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案件。 右安门人民法庭管辖范围:南苑乡部分地区(南苑村、槐房村、新宫村、西铁营村、右安门村、花园村、马家堡村、时村、大红门村、东罗园村、果园村)、右安门街道、西罗园街道、大红门街道、南苑街道、东高地街道、马家堡街道、和义街道的普通民事案件。 花乡人民法庭管辖范围:花乡、新村街道、丰台镇街道铁路桥以南地区的普通民事案件。 方庄人民法庭管辖范围:方庄地区、东铁匠营街道、南苑乡部分地区(石榴庄村、成寿寺村、东铁营村、分钟寺村)的普通民事案件。 王佐人民法庭管辖范围:长辛店镇、王佐镇、长辛店街道、云岗街道的普通民事案件。 二、各立案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三、各立案点工作时间 1、院本部立案大厅的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2、四个派出人民法庭立案点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半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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