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管律师:
您好!
民女赵海须,又名赵海输,现年28岁,福建省南安市柳城办事处 露江村二组人.就因十四年前一次医疗事故造成至今双下肢严重截瘫致残,无法与正常人一样活动自如,身心无限痛苦.经与医方及有关部门多次反映,无奈层层偏袒庇护.今求救无门特此恳请管律师帮我讨个公平.公正.合理的说法。
2000年7月9日上午,民女因树上摘橄榄时,不慎从树上跌落急送南安市医院骨科诊治,经检查诊为:腰椎体骨折,由该科医师黄奥.叶利民主治行椎体内固定手术治疗.住院36天,伤口愈合出院。
住院期间,曾出现创口感染化脓,局部严重肿脓疼痛,出院后,下肢失去知觉,活动受限,功能恢复不明显.2000年10月23日,经解放军一八零医院复查,X光拍片已见椎骨弯曲。
2001年5月22日入住解放军一八零医院,5月26日行内固定物拆除手术,术中发现固定物椎体钉错位,部分螺丝松动,下椎体钉螺帽已脱落,有脓性液体流出,术后14天创口愈合出院。
依据解放军一八零医院术中所见状况,民女随即及时向南安市医院医务科及手术医师黄奥.叶利民多次反映,要求予以解释,但医方始终都是言词模糊,搪塞欺骗. 因此,民女即向南安市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争论,同时提出索赔,要求予以仲裁,但结果还是一样,更不能容忍的是:手术医师黄奥.叶利民在民女提出争论后,竟然偷偷在家属已签字的手术同意书中私自添加医属,{由签字的三条添加到六条}企图逃避推卸责任。
2003年2月20日,南安市医院医务科,在就关于索赔书回复中,所谓的专家讨论“没有过错”坚决“不予赔偿”继面态度极端恶劣蛮横,干脆不予理睬。
由于南安市医院手术医师黄奥.叶利民,在为民女手术治疗过程中,工作责任心不强,马虎了事,造成椎钉错位,螺帽松动。导致腰椎弯曲严重压迫椎管神经线,致双下肢神经麻痹,失去知觉,从而阻碍了双肢功能的恢复,肌肉严重萎缩,终生致残的后果.事故发生后,医方态度蛮横,有错不敢承认,有责任不敢承担,加上有关部门的层层庇护,使事故一拖十四年之久,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一再强调提高医疗服务态度与质量,而南安市医院部分医务人员的医风.医德.何在?因此,民女于2003年12月22日,向南安人民法院提出诉论申请,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南安市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04年8月25日,委托泉州市医鉴会对此事故进行鉴定,但是由于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不是急群众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认真为群众办事,而是雪上加霜,公然违背事实,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层层为医方辩护,帮其推脱责任。做出了“没有过错不属医疗事故”等鉴定结论。对于这种鉴定结论民女表示难以接受,并提出请重新鉴定。南安市法院于2004年12月14日委托福建省医学会在福州市进行二次鉴定,但由于有着泉州市医鉴定会的背景资料,其结论如出一辙,更荒唐的是所谓“脊髓严重损伤”之说,纯属凭空臆断,翻阅所有病历,均未见有此的任何记载,试问:明明“椎根钉错位,螺丝螺帽松动脱落”怎说“没有过错”,没有“因果关系”不属医疗事故,难道医死人才是事故吗?
民女受伤时才十五岁未满,在学校时曾多次“长跑第一名”正当豆冠年华,天真活泼时代,就这样毁在了一群造就了一次医疗事故的有关人员之手,怎不令民女痛心,愤慨!
十四年来,为了治病,已经花去了包裹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五十多万,耗尽了家中所有的积蓄,且债台高筑,给一个弱小群体之农民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及巨大的精神压力!
民女为讨说法,曾信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卫生部.省人大.省残联.妇联等单位,并及时将有关部门的批复转交南安市有关部门层层推诿不予理睬,民女有冤无处申诉,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万般无奈即于2006年6月委托母亲陈姑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国家卫生部等单位上访。得到有关部门的热情接待。
民女更想不到的是:2006年7月19日,正值收夏种的农忙季节,南安市公安局以“做笔录”为由,由柳城派出所人员梁之宽带队,将民女之母陈姑强行推上警车,随即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之罪名实施刑拘,羁押于南安市看守所长达一个月之久,2006年8月16日又以“证据不足”予以取保候审,并限制人身自由,民女不明白,为了申冤上访到底犯的何罪!民女母亲陈姑被拘留后,民女前往柳城派出所询问情况,竟遭到该所所长卓为佳的拒绝和脚踢。
民女恳请管律师帮民女申冤,还民女以合法权益,为弱小群体小老板姓 讨个 公平.公正.合理的说法。
联系电话:13788867471 |